构建"厦金跨境自由贸易区"以扩大实施"两岸自贸区"?国台办回应
2022-01-27 09:22:54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陈玮 |
分享到:
|
中国台湾网1月26日北京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 台湾中国时报记者:近日有不少福建省政协委员建言推进厦门和金门之间的经济合作,提议构建“厦金跨境自由贸易区”,实行自由贸易港“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政策,推动厦金区域率先融合。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此外,大陆是否有可能以“厦金跨境自由贸易区”为基础,扩大实施“两岸自贸区”,以达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目标? 朱凤莲:福建与台湾地缘相近、人缘相亲,多年来形成经贸合作不断扩大、产业合作持续深化、社会交往渐趋频密、乡情亲情日益增进的良好态势。台胞在闽享受同等待遇相关政策全面、持续推进,闽台各领域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特别是两岸之间距离最近的厦门和金门,民间交流往来更为热络。刚刚我提到通水,现在正朝通电的方向去做。 朱凤莲:去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进一步指出,福建要“在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做了很多工作,其中一项是去年底发布了《关于支持厦门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的意见》,其中着眼“打造两岸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提出一系列政策目标,正在稳步推进落实中。 朱凤莲:我们将一如既往支持福建深化闽台各领域融合发展,也将支持福建积极探索推进厦金经贸合作的有效路径。欢迎更多的金门民众、企业抓住厦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机遇,到厦门创业、就业、投资、发展。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