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 台青在闽 > 正文

福州市启动首批在榕就业创业台胞公租房申请

2021-11-17 07:52:54 作者: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中国台湾网11月16日讯 福州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昨天发布“关于2021年在榕就业创业台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显示,15日起,福州市启动首批在榕就业创业台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根据该公告,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榕就业创业台胞,可于今年12月15日前向就业创业所在地区台港澳部门(鼓楼区台港澳办、台江区台港澳办、仓山区台港澳办、晋安区台港澳办、闽侯县台港澳办、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提交申报材料。

台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具体包括: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及大学城(含高新区)有稳定工作,与所服务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在上述地区自主创业,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取得福州市台湾居民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及大学城(含高新区)无自有住房。

据介绍,第一批申请房源香槟花园,位于晋安区连江北路,共550套。按照规定,1人户家庭配租45平方米户型,2人户家庭配租55平方米户型,3人及以上户家庭配租65平方米户型;按市场租金标准的70%配租,即均价为每平方米23.5元人民币。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