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布首批225条在闽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清单
2021-01-04 07:44: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
中新社福州1月2日电 (闫旭)为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加快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福建省各地市各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提供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优惠政策措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汇集政策措施后,于2日向社会公布首批225条同等待遇清单。 清单所涉项目集中体现在经济、社会、文教、便利化等四个领域。其中经济领域涉及的项目过半,共有133项,重点体现在权益保障、行业准入、医疗卫生、农业合作、文创旅游、用地需求、金融服务、财税服务、通关服务等方面。 经济领域中还包含3项同等待遇中的特殊政策,台湾农民创业园内台农台企享受财政贷款贴息支持;台资高端医疗器械在闽注册、生产许可采取“一事一议、个案处理”办法;大陆首创“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提供授信担保支持。 此外,社会领域有66项,重点体现在衣食住行、就业创业、医保社保、人才待遇、司法服务、参政议政、基层治理等方面;文教领域有17项,重点涵盖了子女就读、招录招考、奖助学金、课题申报、体育活动、文教交流等方面;便利化领域有9项,涉及金融便利、出行便利、就医便利、办证便利、医保核销便利等方面。 “感谢福建省各地市各部门一直以来对台湾同胞的关心与爱护。”在福州从事英语绘本教育的台湾青年蔡佩纭说,“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入住酒店宾馆,乘飞机动车”“台青在闽创业给予一定补贴”“给予创业台青办公场所首次装修改造补贴”等同等待遇,都是实实在在的,为她在闽生活、创业减少很多压力。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首批225条同等待遇清单覆盖面广、含金量高,体现了“先行先试,需求优先”的服务理念。(完) |
相关阅读: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