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当局拟禁止爱奇艺腾讯等陆资影音平台在台落地

2020-08-19 09:42:01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玮 
分享到:

新华社台北8月19日电(记者吴济海、傅双琪)台当局经济主管部门18日发布新闻,将在台湾地区代理或经销大陆地区的互联网视听服务(OTT-TV)纳入商业禁止项目表。预告期间为14日,9月1日预告期满后,规划于9月3日正式公告。

该部门称,北京爱奇艺科技公司于2016年申请来台投资设立子公司,但其规划经营的OTT-TV业务,并不是开放给大陆地区人民或公司来台投资的项目,因此并未核准。然而,OTT-TV通过网络特性,达到在台“违法落地”的效果。

该部门称,为防止大陆地区OTT-TV(如爱奇艺、腾讯等)通过代理或经销等迂回方式在台湾“非法经营”,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相关规定,会商台当局OTT-TV服务主管部门,18日预告“在台湾地区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禁止台湾地区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提供代理、经销,或从事OTT-TV及其中间投入或相关商业服务等服务给大陆地区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该办法9月3日正式公告后,违反者将被查处。

今年7月,台当局通讯传播事业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视听服务管理相关办法草案,纳管境内外OTT从业者。这一办法被认为是针对大陆OTT从业者,因此也被台湾舆论称为“爱奇艺、腾讯条款”。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