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全国首个涉台海事审判白皮书 持续推进两岸海事司法交流
2020-07-24 07:13: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
中新社福州7月23日电 (郑江洛)日前,厦门海事法院发布建院30年来涉台海事审判白皮书,并公布8个典型案例。据悉,此次发布的涉台海事审判白皮书在全国法院尚属首个。 白皮书显示,厦门海事法院从1991年11月受理第一起涉台海事案件以来,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截至2020年3月,全院共受理各类涉台海事案件506件,标的金额12.17亿元人民币,在100天内审结的案件占50%以上。 据了解,案件类型以传统海事海商纠纷为主,其中,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等占受案总数的67%。白皮书分析了厦门海事法院涉台海事审判具有受理海事纠纷涉台因素广泛、涉台当事人选择厦门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数量增加、涉台与涉外法律关系交织等特点。 1990年3月21日,厦门海事法院成立,管辖“南自福建省与广东省交界处、北至福建省与浙江省交界处的延伸海域,其中包括东海南部、台湾省、海上岛屿和福建省所属港口”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据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邱志雄介绍,近年来,厦门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在维护国家主权、保障两岸海上直航、创新惠台便民利民举措、平等保护两岸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彰显司法作为。 据介绍,厦门海事法院审理的海事纠纷涉台因素广泛,与台湾地区及其延伸海域的关联性紧密。 30年来,厦门海事法院所受理的主体涉台案件中,当事人一方是台湾地区企业或自然人的占81.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有关规定,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厦门海事法院管辖的地域范围内,双方当事人也可协议选择由厦门海事法院管辖。迄今,已有多起海事纠纷,台湾地区当事人主动选择厦门海事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夏先鹏表示,30年来,厦门海事法院发挥涉台特色审判的优势,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实现了多个零的突破。 此外,首创通过两岸司法互助途径向居住在台湾地区的离岸公司法人代表送达文书的做法,提高送达效率,解决离岸公司送达难的问题,形成可复制和推广的范例,保障了台胞台商的合法权益。(完)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