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段宜康批柯文哲目中无人:我承认都是我害的

2019-09-11 07:13:44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分享到:

  台北市长柯文哲(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9月10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市长柯文哲与民进党“新潮流”“立委”段宜康的隔空驳火持续延烧。段宜康今天(10日)再度在脸谱网(facebook)暗批柯文哲,“你这样心存歧视、口无遮拦,是我害的”“你这样妄自尊大、目中无人,是我害的”“你这样忘恩背义、过河拆桥,是我害的”,段宜康表示“我承认:都是我害的”。

  民进党“新潮流”“立委”段宜康(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段宜康日前在脸谱网(facebook)提到“柯文哲是比较会考试的韩国瑜(现任高雄市长)”,引发柯文哲反呛“陈菊(现任蔡英文办公室秘书长)是比较肥的韩国瑜”“小英(蔡英文)是比较不会考试的韩国瑜”,段宜康回酸“亲爱的P(柯文哲):需要救援?”

段宜康10日更在脸谱网(facebook)暗呛柯,“你这样心存歧视、目中无人、过河拆桥....都是我害的”“来吧,K我骂我,都是我活该”。(中国台湾网刘洪羊)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