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4日电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在台湾,有人身份证字号为“5151”谐音如救护车鸣笛声,还有人认为身份证字号有“4”会不吉利,日前到新竹市香山户政所要求改号。该户政事务所主任柳剑山14日表示,身份证字号若有不雅谐音,有一次申请更换的权利。 柳剑山表示,身份证字号中数字4谐音似“死”,被视为不吉利数字,成为热门换号原因。还有因“谐音不雅”如“7676”就像“去了去了”,“1938”谐音似“你很三八”,基于人道考虑皆能如愿变更。 柳剑山说,日前张姓男子身份证字号末码为“5151”,似救护车的鸣笛声,要求改号。另外,钟姓女子身份证字号中共有4个“4”,因她将结婚,被视为不吉利,要求改号,在户所人员协助下顺利更改,不过身份证字号更改仍由电脑随机选号,无法自选。 柳剑山指出,依“姓名条例”,若因姓名谐音或文字不雅,当事人可申请改名,一生总计3次;身份证字号扣除第1码的8码中,若有3个“4”或后缀是“4”,及谐音不雅如“574”等,可申请更改,但一生只能一次,号码由电脑随机选号。 柳剑山表示,身份证统一编号是识别个人身份的专属代码,重视安定性,变更不像更改姓名较为宽松,若考虑管理具有稳定性、识别性、正确性及专属性,原则上不宜任意变更。不过,因考虑台湾人传统观念对“4”的忌讳,会例外准予变更,但一生仅限一次机会。 |
相关阅读: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