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万象 > 正文

台湾推行限制使用塑料吸管 台北市环保局全面稽查

2019-07-02 10:16: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7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次用塑料吸管限制使用政策7月1日正式上路,台北市环保局优先从“不一定需要使用吸管”的内用环境开始管制,并进行全面稽查,第一次违规先劝导、再违规就要罚钱。

因应台当局减塑政策,7月1日开始内用环境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4类限制使用对象包含政府部门、学校、百货公司及购物中心、连锁快餐店等。台北市环保局开始实施全面稽查。

台北市环保局资源循环管理科专门委员崔浩志指出,目前台北市居于4大类限制使用对象者约有549家,7月1日起进行全面稽查,违反者依“环保署”规定,第一次将先施以劝导及限期改善,第2次及其后违反者,依“废弃物清理法”规定,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

台北市环保局已全面发函通知相关店家配合,并举办4场法规说明会,确保业者能了解政策内容并执行,另外也发送了倡导单、圆贴及海报等,请店家一起在店内明显处张贴,向市民倡导。

崔浩志指出,新制上路是为引导民众改变习惯为主,优先从“不一定需要使用吸管”的内用环境开始管制,目前4大类限制使用对象将采取,以口就杯或选用纸吸管、硅胶吸管或竹吸管等非塑料材质吸管,提供给消费者,也鼓励民众自备不锈钢吸管等,用实际行动减少一次性吸管的使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