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4日电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国家开发银行14日在北京签署《支持台资企业发展促进两岸经济合作 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 根据本期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将在今后4年间提供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意向合作融资总量,在两岸产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台资企业投资兴业与转型升级、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合作等领域,加强综合金融服务,提供融资支持,促进两岸融合发展。 据悉,双方曾于2005年、2012年、2016年三次签署融资合作协议,三期总计承诺意向合作融资总量1600亿元。截至2018年底,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发放台资贷款超过1850亿元。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国家开发银行将深入开展合作,支持台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两岸企业深化合作与共同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升竞争力。(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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