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4月16日电台中市环保局一年内对台中发电厂废水排污进行三次采样检测,结果皆为不合格。该厂近日遭罚2000万元(新台币,下同),成为台湾公营事业水污染最高被开罚纪录。 综合《工商时报》《经济日报》等台湾媒体16日消息,台中市政府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重罚台中发电厂,并要求该厂针对目前废水处理功能不足等情形,于4月30日前提送改善计划书,再由当局环保部门拟定改善期限。 该市环保局长吴志超介绍,环保局在近三个月内查获台中发电厂排放废水中硝酸盐氮不符标准,其中3月21日一至四号机组放流水硝酸盐氮浓度每公升105毫克高于标准每公升50毫克,最为严重;这是一年之内经二次限期改善后的第三次违规,违规情节属重大。 市府要求台中发电厂须达四项改善要求:设备改善完成前,一至四号机组实质减产50%以上;最短时间内改善水质符合标准,后续短、中、长期改善计划落实执行;全厂污水设备同步改善,期限后检验再不合格,不排除勒令停工;针对空气污染排放24小时即时监控,不得因废水改善影响空污排放量。 以往台湾公营事业违反水污染防治相关法规,经处分罚款都在100万元以下,先前最高纪录为澎湖县2018年因中油隐匿漏油事件开出的600万元罚单。 对于污水排放超标,台中发电厂发言人徐造华称,感到相当抱歉。目前已提出降空污、减水污、发电机组自主减产50%的三方向改善目标。 据介绍,台中发电厂是全台发电量最大的燃煤发电厂,装机容量约占台湾电力公司总装机容量的20%。为达成“非核家园”的选举承诺,民进党当局执政以来通过增加火力发电机组的方式来应对缺电危机。燃煤量庞大的台中发电厂,被民间视为中部地区最大污染源。(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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