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国台办介绍保障台胞权益36条措施:立足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2019-03-27 15:41: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分享到:

中新网3月27日电国台办3月27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安峰山在会上介绍了《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的相关情况。他指出,《若干措施》积极回应了台湾同胞的需求和关切,展现了司法机关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决心和诚意。

  资料图片: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安峰山。中新社记者 张勤摄

安峰山指出,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在司法领域推出的专业性、综合性、普惠性涉台政策措施,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台湾同胞、台湾企业合法权益的系统性、规范性措施。

安峰山介绍称,《若干措施》立足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提出了四大方面、36条措施。一是要坚持公正高效司法,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各项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二是要完善涉台案件的全流程便民利民措施,为台胞台企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三是逐步扩大台胞参与司法,为广大台胞投入国家法治建设创造更好条件。四是加强涉台审判执行组织机构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保障水平。

安峰山表示,有关具体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召开了专题新闻发布会,作了详细介绍,可以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

安峰山指出,《若干措施》积极回应了台湾同胞的需求和关切,展现了司法机关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决心和诚意。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的进程中,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广大台胞台企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有力的保护,司法获得感也会不断增强。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