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花莲县新生儿逐年减少,县政府2019年1月8日表示,为奖励生育,由原补助1万元(新台币,下同)提高至每胎2万元,其中乡镇也给予补助,凤林镇一胎奖励2万元,因此凤林镇民每生育一胎,可共得4万元奖励。 据报道,花莲县社会处表示,花莲新生儿从2013年至2016年,每年约有2600名,2018年降为2324名。为提高生育率,增进妇幼福利,自2018年8月1日起,由原实施补助1万元提高至每胎2万元,如家有双胞胎或多胞胎者,则以新生儿数给予补助。 为提供友好育儿环境,社会处表示,2018年8月起推行多项育儿福利措施,如生育补助每胎增加为2万元;自行照顾或送非特约保母或托婴中心育儿津贴每月2500元;如送县内特约托婴中心及保母则补助每月6000元,凡家中有未满2岁的幼儿,家长依其条件提出申请即可获得补助。 除县政府提供的生育补助,县内秀林乡、凤林镇、卓溪乡及富里乡皆有生育补助。凤林镇自2019年1月1日起每胎2万元;卓溪乡每胎1.5万元;富里乡第3胎以上每胎2万元。 社会处表示,育儿津贴领取条件放宽,原“父母未就业家庭育儿津贴”扩大为“育有未满2岁儿童育儿津贴”,不再限制父母一方未就业的资格,家户所得税率未达20%家庭、未申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也未接受公共或准公共化服务者即可申请。 |
相关阅读:
- [ 01-07]福建省级财政下达优抚对象专项补助8.84亿元
- [ 01-07]《中国好声音》制作方灿星文化IPO:3年半获政府补助超3亿
- [ 01-01]福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培补助标准提高
- [ 12-29]大学生领贫困补助得先交钱? 高校回应:虚假信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