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万象 > 正文

台湾1名证券营业员冒名贷款769万新台币被起诉

2018-11-27 14:58: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11月27日电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华南永昌证券许姓女营业员私自变造文书,伪造签名,向银行申请15张信用卡,10年间冒名贷款769余万元(新台币,下同),又冒名刷卡消费近1000笔。直到许某无力偿还贷款、消费金额,2017年向警方自首,案情才曝光。许某被检方起诉,可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许谋明知其姑嫂、侄女、胞姐等人无意申办信用卡,却利用职务之便,替胞姐、姑嫂、侄女等人开设股票投资账户时,取得亲戚们的身份证、健保卡、银行存折等资料复印件,私自变造文书,伪造签名,冒名向多家银行申请15张信用卡,不法贷款7694130元,消费近1000笔,单笔消费从100余元到10000万多元,甚至预借39.8万元。

许某从事上述不法行为长达近10年,直到2017年3月3日因无力偿还信用贷款、消费金额,向基隆市警察局自首,并交出12张不法信用卡,坦承所有盗刷犯罪行为。受害银行代理人也指证许某凭借不实资料申办信用卡、信用贷款,损害银行利益。

基隆地检署侦结,起诉许某。根据台湾有关规定,根据许某罪行,可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