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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多举措支持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

2018-11-26 07:30:00 闫旭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福州11月23日电 (闫旭)对于最近春秋时代影业有限公司的签约落地,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林舜杰2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可以为平潭影视产业发展开好局,为两岸影视产业合作注入新的活力。

影视产业是当下平潭支持发展的产业之一。平潭综合实验区已出台一系列影视产业扶持政策,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加快综合实验区、自贸试验区和国际旅游岛建设。

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透露,春秋时代影业有限公司将在平潭设立其全资子公司,享受相应的影视优惠政策,每年在平潭拍摄、制作、出品1至3部影视作品。2019年,该公司计划在平潭出品一部电影和两部电视剧,其中电影将是军事题材影片。

目前,平潭实行影视产业15%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满足年缴地方级税收百万元(人民币,下同)、非地产固定投资5000万元、常住办公120天等条件的企业和影视人员给予对应奖励补助。

平潭也启动两岸青年影视人才计划,分期设立100亿元规模的平潭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推出“两岸青年影视艺术节”和“金麒麟奖”。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相关人士说,入驻平潭的企业,所签约两岸青年影视人才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中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经认定可享受相应待遇。平潭还将面向两岸影视企业和青年影视人才推出“两岸青年影视艺术节”,将平潭打造成全球青年影视人才训练营、栖息地和成长基地。

此外,平潭拟设置票房奖、播放媒介奖、获奖作品配套奖等奖项,加大对优秀影视作品的奖励力度。具体如,由平潭企业申报与出品,且在平潭有一定取景拍摄的电影,实行票房分级累进奖励;电视剧在中央电视台或省级卫视黄金时段首播的,分别给予奖励;获得国内、国际主要电视剧、电影奖项的,每部给予相应奖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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