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湾陆委会辩称台谍案“子虚乌有” 国台办:做贼心虚

2018-09-26 10:45:59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分享到: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上午10点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由国台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安峰山主持。(中国台湾网于斯文 摄)

中国台湾网9月26日北京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上午10时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

台湾中天电视台记者:大陆最近破获百余起台湾间谍案,传出有台湾情报人员针对在台湾的大陆学生进行金钱收买、色情引诱来搜集情报,台湾陆委会对此表示这是“子虚乌有”。可以请您评论、回应这个事情?这个事情会不会影响到以后大陆学生赴台读书的意愿?

安峰山:此前我曾就此事表明了我们的态度。一个时期以来,台湾间谍情报机构以大陆为目标,大肆进行情报窃取和渗透破坏活动。国家安全机关组织开展“2018—雷霆”专项行动,破获百余起台湾间谍案件。国有国法,这些违法活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这样做完全是依法办事,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为了维护两岸正常的交往秩序,为了维护两岸同胞的合法权益。事实胜于雄辩。台湾某些部门回避事实,混淆是非,还倒打一耙,只能证明他们做贼心虚。

在这里我还要强调的是,大陆方面一贯积极支持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我们鼓励两岸青年学生多交往。但台湾间谍情报机构却采用卑劣手段,把魔手伸向大陆赴台就读、涉世未深的这些年轻学子,严重伤害陆生利益,也严重破坏两岸教育交流。我们要求台湾有关方面立即停止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保障大陆学生的人身安全。(中国台湾网李宁)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