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31日广州讯 7月30日,广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广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经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创新委等5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穗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广州60条”)。 据广州市台办副主任邝伟斐介绍,60条具体政策措施,具有鲜明的广州特色,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在鼓励台湾青年创新创业方面。每年为台湾大学生提供不少于1200个就业岗位和300个实习岗位,同时给予来穗台湾大学生毕业后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见习补贴;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参加青创杯“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广州“天英汇”创新创业大赛等,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可享最高20万元创业项目资金资助;支持台湾专业人才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等。 二是在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与科技创新方面。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与台湾青年创新创业”资金,对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和台湾青年创业团队落户予以支持;积极培育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申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并按相关政策予以补贴和奖励;对经认定符合国家规定的本市台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台资研发中心采购大陆设备,可享受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等。 三是在全面优化台资营商投资环境方面。鼓励台商与台资企业分享粤港澳大湾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沙自贸试验区、临空经济示范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发展机遇,投资广州十大重点发展领域和广州十一项重点工程;支持台资企业可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前提下自行改造现有存量工业用地;支持台资金融机构依托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台湾地区投资者可享“跨境通”服务快捷落户广州;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优先享受南沙自贸试验区文化新政等。 四是在便利台湾同胞在穗居住生活方面。支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支持在广州工作的台湾同胞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享受相关劳动保障待遇;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按规定申请广州公租房;给予台湾同胞进入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馆享受与广州居民同等待遇等。 据悉,为确保文件出台后能够落地落实,“广州60条”中每一项政策措施都具体明确了相关负责单位,相关部门同步起草或修订相关配套细则,以配合即将出台的60条措施。同时有关实施情况将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并定期评估、及时调整优化政策,确保各项政策取得预期效果。(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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