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万象 > 正文

台湾宜兰“立委”之弟带人打死菜贩 8人被起诉

2018-07-19 15:18: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7月19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宜兰县“立委”陈汉钟的胞弟陈志彦因与林姓菜贩有债务纠纷,今年5月指使众人先持铝棒、藤条等物殴打林某,再将林某押往罗东镇一处住所殴打,不料林某重伤送医后不治。宜兰地检署近日以涉嫌伤害致死等罪将陈志彦等8人起诉。

起诉书指出,陈志彦今年5月14日得知林某在大同乡南山村时,打电话给男子李某、吴某,他们找来廖某、陆某等人,前往南山村堵人。众人驾车以前后包夹的方式挡住林某车辆,林某抗拒逃跑,廖某、陆某分别持藤条与铝棒殴打林某,导致林某倒地。陈志彦再指挥众人捆住负伤的林某,协商债务问题。

因协商未果,众人将林某带往罗东镇一处住所,廖某、陆某持续殴打林某,结果林某重伤,送医后宣告不治。为了销毁证据,另有1名陈姓男子还要求南山村沿途曾拍摄当天影像的店家删除监视画面。

虽然动手的是廖某与陆某,但检方认为,负责指挥的陈志彦与廖某、陆某等7人均为共同正犯,7人以涉嫌伤害致死罪被起诉。那要求销毁证据的陈姓男子则被以涉嫌隐瞒刑事罪证罪起诉。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