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澎湖地区的一艘离岛交通船夜间不载客,却搭载了大批走私的香烟。6月26日晚,台湾“海巡署”侦防分署澎湖查缉队等单位在澎湖小门外西北3.8公里处,检查了澎湖离岛的交通船,当场查获庄姓船长和船员等4人涉嫌走私未纳税的烟品200箱,市价约450万元(新台币,下同),全案将依据“烟酒管理法”,函送至澎湖县财政局裁处。 数月前,澎湖查缉队接到举报显示,走私集团将利用船舶走私香烟。查缉队立即成立项目小组,会同相关单位执行查缉行动。当晚8点30分,澎湖查缉队会同第8海巡队、嘉义查缉队、第13巡防区指挥部、第7岸巡队,以及澎湖县警察局白沙分局共同行动。由第8海巡队PP5031艇,于澎湖小门外西北3.8公里处,登检澎湖离岛交通船,当场查扣走私未纳税烟品200箱。 海巡人员当场查获多个品牌私烟200箱(10万包),初步估计巿价约450万元。 澎湖查缉队指出,由于烟品的健康税提高,致使香烟的价格居高不下,走私集团为了牟取暴利,铤而走险雇用交通船走私香烟。 |
相关阅读:
- [ 05-10]莆田秀屿:男子21年前因赌博欠下“香烟债” 被赌友捅成轻伤
- [ 04-15]厦部分些商家利用外卖平台卖香烟 涉嫌违法被下架
- [ 04-12]福州一美甲店老板私自经营真品香烟获刑三年
- [ 03-27]外卖平台上的香烟与短视频平台上的假货
- [ 02-11]多地外卖平台违规销售香烟 责任在谁、如何严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