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闽台往来 > 正文

台湾大学生来榕实习实训有补贴 最高每月3000元

2018-05-14 08:34:22 李晖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5月1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出台《关于支持台湾高校学生来榕实习实训补贴办法》。今后,年龄在18周岁~45周岁之间、在台湾地区高校就读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榕实习实训时间为一个月(含)以上的台湾大学生,可以获得相应补贴。

根据《办法》,对来榕实训的台湾高校学生,分别给予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本科)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助,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6个月;给予每人1000元往返交通费补贴和不超过25元/人/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在实习实训开始前一个月,向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实习计划,经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备案预核准,报市人社局、台办、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列入政府支持台湾高校学生来榕实习实训补贴项目。

据悉,实习生活补助金额按实际实习时长计算,足月部分按月补贴标准发放,不足月部分月实际补贴金额=日均补贴标准×月实际实习天数,日均补贴标准=月补贴金额/21天。实习结束后15天内,用人单位向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提交实习补助款申报材料。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