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万象 > 正文

台籍律师:树立法治观念保障台商台胞合法权益

2018-01-25 08:13:03 孙伊静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中国台湾网1月24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随着大陆经济环境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台湾人赴大陆投资经商或置产。台商想要在大陆淘金,了解法律规范已成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

报道指出,拥有台籍大陆律师执照的黄致杰拥有26年来穿梭于海峡两岸的丰富实战经验,协助众多赴大陆投资的台商、台胞运用正确法律程序解决商业纠纷、投资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合同纠纷及刑事案件等问题,也为台湾人赴大陆兴业奠定更好的发展基础。法律服务是客制化的产业针对不同面向的需求,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台商、台胞合法权益撑起更有力的法律保护伞。

黄致杰表示,以往台商过度依赖政府协调解决公部门障碍,但更多的商业纠纷必须要依靠法律解决,可是台商对大陆法律不熟悉,因此他们对法律服务需求非常迫切,而自己长期以来作为大陆政府与台商间的法律顾问桥梁,有责任为他们提供相应的事前保障和事后保护——完善不知与不可预测的法律规定与营运风险。何况现在大陆正在大力落实“依法治国”政策,台商必须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所有经营行为都必须适法,碰上纠纷也必须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有鉴于此,黄致杰在大陆深圳、东莞皆设有办事处,完全依照司法部修定的《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通过本身是台湾人的沟通优势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的深厚法学知识,以台资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实际解决经营问题为核心,为台资企业发展提供保障支持。

此外,黄致杰强调,现在台籍大陆律师在大陆几乎可以承作全部的大陆民事诉讼案件(包括涉台案件),也可以担任法律顾问、调查取证、境外公证、代理房产交易等非讼法律事务,借由执业过程,提升台商台企法律意识,协助其在大陆深耕茁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