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国台办:将继续指导、支持、推进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

2018-01-17 14:43:49 高旭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分享到:

中国台湾网1月17日北京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上午10点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

经济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在2017年的最后几天,两岸产业合作园区落户四川,可以说两岸合作又添了一个新的平台。请发言人介绍一下2017年两岸产业合作的整体进展如何?今年2018年还会不会再增设两岸产业合作园区?另外,还请发言人介绍一下2017年大陆主要台商投资区的整体经营运营情况。

马晓光:首先我要纠正一下,没有专门的台商投资区,台商在大陆投资三十多年来,只要是法规允许的地方都可以去。当然,从目前的情况看,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湖北、四川、重庆等等地方。但是这些年来,随着大陆经济改革、经济转型,乃至于扩大开放,台商投资大有向中西部转移的趋势。

至于你说到的两岸产业合作区,可能大家都已经注意到,为了协助台资企业向中西部转移,帮助台商参加“一带一路”的建设,国务院台办会同发改委、商务部,先后于2017年9月和12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四川省设立了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其中位于广西的合作区包括了防城港、崇左、钦州三个产业园,位于四川的合作区,包括成都、德阳、眉山三个产业园。目前,广西、四川两地都出台了具体的政策措施,抓紧建设合作区。合作区的交通优势、区位优势、成本优势也吸引了一大批台资企业前往考察。据我了解,已有不少台资企业落户到了合作区内发展。

今后,我们将继续指导、支持、推进两岸产业合作区的建设,为台资企业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中国台湾网 高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