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由于去年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已修正,开放罢免案可宣传,此案将由新北市选委会办理首次公办电视罢免说明会,黄国昌和发起罢免案的“安定力量”主席孙继正可选择是否参加。
黄国昌。(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11月1日讯 台当局“选举委员会”昨天(31日)举行会议,认定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罢免案联署跨越门坎,确定成案,将于12月16日办理罢免投票。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由于去年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已修正,开放罢免案可宣传,此案将由新北市选委会办理首次公办电视罢免说明会,黄国昌和发起罢免案的“安定力量”主席孙继正可选择是否参加。 根据新版“选罢法”,罢免案同意票只要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四分之一以上就通过。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选举委员会表示,黄国昌所在的选区其选举人总数25万1191人,法定联署人人数应为2万5120人以上。而该罢免案原联署人人数3万1922人,符合规定人数2万6745人,不符合规定人数5177人,已达法定联署人人数,依法应由该会为罢免案成立之宣告。 关于罢昌投票,相关期程如下: 1. 10月31日罢免案成立之宣告 2. 11月11日前被罢免人提出答辩书 3. 11月16日前发布罢免公告 4. 11月26日投票人名册编造完成 5. 12月6日至12月15日办理公办电视罢免说明会 6. 12月12日前公告罢免投票人人数 7. 12月16日投票、开票 8. 12月19日前审定罢免投票结果 9. 12月19日公告罢免投票结果 |
更多>>相关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