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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主管部门负责人林美珠已向“行政院长”赖清德报告五大“修法”方向,包括松绑七休一函释放宽为十四休四、提高加班工时上限、休息日加班工时改采核实计算、特休假将可递延一年,以及轮班制休息间隔从现行规定不得少于十一小时缩短为八小时。
“修法”方向将朝放宽七休一,改为十四休四;原定加班费“做一给四、做五给八”也改为核实计算。(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他认为,放宽七休一后,虽然上班天数可能延长至12天,但比四周变形工时允许连续上班24天更友善,唯有找到劳资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才能避免资方申请纳入四周变形工时,劳工受到更大剥削。他建议,台当局未来应以专业的医学数据去评估人体可从事劳动工作的最大负荷,以职业安全的角度来规范工作天数上限。 辛炳隆说,加班费原本“做一给四、做五给八”的规定是为了以价制量、强迫雇主落实周休二日,未来若改为核实计算,恐失去利益平衡。他认为应恢复,若雇主认为成本太高,建议加班前4小时采核实计算,第5小时起给8小时薪资。因为假日出勤和延长平时加班时数,对劳工来说成本完全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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