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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选委会将于40天内查对联署书效力,再由台当局“选委会”公告罢免案是否成立,且需在60天内举办罢免投票。依此期程算起,罢免案最快将在11月底办理投票。
黄国昌罢免案最快将在11月底办理投票。(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由“北(台北)北(新北)基(基隆)安定联盟”所发起的“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罢免案,为达到罢免投票门槛2万5120份,本周补提交2233份联署书。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新北市选委会将于40天内查对联署书效力,再由台当局“选委会”公告罢免案是否成立,且需在60天内举办罢免投票。依此期程算起,罢免案最快将在11月底办理投票。 黄国昌曾力推“选罢法”“修法”降低罢免门坎,2016年11月29日台“立法院”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法”降低罢免门坎,未料黄国昌成为罢免对象。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新修正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罢免分三阶段,第一阶段是取得原选区选举人数1%联署;进入第二阶段,必须在60天内取得原选区10%选举人联署;第三阶段就是真正的罢免投票,当赞成票达选区4分之1选举人数,就能通过罢免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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