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9月13日电 台“最高法院”13日审结强冠公司馊水油案,认定董事长叶文祥违反“食安法”及加重诈欺罪等,判处22年有期徒刑,其中五年可易科罚金,并重罚强冠公司1.2亿元新台币,创下台湾食安案件最高刑罚纪录,全案定谳。 综合联合新闻网、中央社等台湾媒体报道,强冠公司2014年被曝光以馊水油、动物尸油等为原料制作成“全统香猪油”等产品贩售,波及下游厂商200多家,还有产品被销往香港和澳门等地,案件震惊海内外。 台“最高法院”13日维持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见解,判处强冠公司副总经理戴启川18年有期徒刑,其中四年可易科罚金,并重罚强冠公司1.2亿元新台币,没收犯罪所得8150万元新台币。 此外,地下油行负责人郭盈志(原名郭烈成)、司机施闵毓涉卖动物皮革油、劣质饲料油给强冠部分,台“最高法院”撤销二审判决,发回更审。(完) |
相关阅读:
- [ 09-14]国务院食安委第三督查组来榕开展食品安全督查
- [ 09-13]漳州评出47张“食品名片”
- [ 09-13]“桐江鲈鱼”入选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专供食品
- [ 09-13]漳州评出47张“食品名片”
- [ 09-12]建瓯市东游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