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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研究生骗百名未成年少女拍裸照 包括小二女生

2017-08-01 15:23:45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被甄选上台大某研究所的林姓男子疑有“萝莉控”癖好,其涉嫌透过网络假冒身份,用假恋爱、假闺密等方式结识未成年少女,以交往或交换欣赏为由,骗少女传送自拍裸照或影片,再发布于网络论坛。

林和骏与被害少女的通讯软件对话,指导少女拍摄姿势。 (图片来源:中时电子报)

据了解,台“刑事局”去年侦办初中女生裸照网络散布案,循线查出一郑姓男子利用外网做跳板,下载未成年裸露猥亵影像于网络论坛张贴,吸引不特定民众下载,并依点击率赚取广告收益。随后的6月,郑某等6名嫌被捕,初估获利50万元新台币。之后警方又查扣了大批猥亵图像文件案,经数字勘查溯源后锁定了本案的林嫌,发现他才是这些影像的源头“大户”,昨到林嫌住处搜索,在其计算机里赫见120GB猥亵图像文件,林某还为被害的未成年少女设专属档案,更分门别类,标注学校、年级、姓名或昵称。

随后警方查出林嫌用LINE、BeeTalk、脸书(即facebook)私讯等通讯软件,假冒网络身份,专挑未成年少女下手,用假恋爱交往或闺密互相欣赏身体等理由,诱骗少女传裸照,还指明特殊姿势,满足其性癖好。曾有少女事后反悔,但他竟以公布其裸照为要挟,逼迫少女继续供照。

林某自称有“萝莉控”(又称幼女控)倾向,曾短暂交过女友,但因“喜欢欣赏”少女,故而四年来要求未成年少女传送裸照上传,其中有部分收藏照片是上网与“同好”交换而来,没事时就喜欢在家整理这些照片。

另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林某落网后态度平静,有问必答,他在被移送时向媒体说“这个世上不会给犯错的人第二次机会,可不可以判我死刑?”但在母亲陪同他离开地检署时又微笑对媒体表示“辛苦你们了”,让人摸不着头绪。

最后警方针对该案件发出呼吁:民众勿观看、下载少儿色情内容,否则将成为少儿性剥削犯罪链的共犯加害人,也提醒家长要多注意未成年子女的网络交友状况。(中国台湾网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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