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文化部”拟订“语言发展法”草案,基于尊重多元文化和语言平权,将“国家语言”的定义扩增为“台湾各固有族群所使用之自然语言”,甚至“台湾手语”也纳入。草案并规定,各阶段教育应将“国家语言”列为基础或必修课程,学校教育“得使用各种国家语言”。台湾《联合报》29日社论指出,如此一来,台湾“国家语言”顿时多达十几个,将来学校如何授课,学生如何学习,恐怕都是大问题。 不仅如此,该草案还规定,台湾民众参与当局机关行政、“立法”、“司法”程序时,得使用其固有之“国家语言”;为此,各当局机关必须提供不同“国家语言”的通译服务。亦即,若通过此法,少数民族“立委”在“立法院”质询,可以使用其母语为语言来质询;“立法院”则必须设置译员代为传译,“行政院长”或官员才能作答。 台湾“语言法”的研订其实十几年前即被提起,其思维主要有三股脉络。其一,是少数民族语言有濒于消失的危机,应加以保护发展;其二,基于语言平权的精神,须推动对弱势语言的重视;其三,民进党基于“反中”的意识形态,企图将现行的“国语”贬为“华语”,以其他语言加以稀释。 对于台湾少数民族族语言,当然应该加以珍视和维护;就如闽客等来自大陆之闽粤方言,也应不分地域同等尊重。问题是,“语言法”最后演变成今天台当局“文化部”版的“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主要目的却只是在贬抑数十年来流通无碍的“国语”,要将它变成十几、二十种“国家语言”之一。如此一来,不仅台湾学生要被迫学习各种语言,社会更要将原本沟通无碍之门关起,透过第三者来翻译,这岂非徒增障碍与纷扰? 社论指出,台湾少数民族族共有16族,他们的语言和文化各不相同。如果要全部使用少数民族族语撰写公文书,只能以罗马拼音书写;但如此一来,恐怕连部落长老都未必知其意,遑论不同部族之间难以沟通。 先不论台当局有没有能力提供各类语言通译人才,仅就学生学习而言,无论任何族群,恐怕都将不胜负荷。回顾过去十余年,台湾的教育越是强调母语教育,学生的英语能力就普遍越是下滑。原因无他,每个学生的学习时间和能量都有其极限,学校教育如果不能协助他们专注于沟通、竞争所需的语文训练,他们的未来竞争力只会下滑。从任何角度看,“国家语言发展法”一旦实施,结果都是在“扼杀发展”。 蔡当局决策的一大特色是:目标都设定得极为宏大,执行手段却显得虚浮而粗糙;至于后果,则完全缺乏务实的评估。“一例一休”如此,“前瞻计划”如此,“年金改革”如此,“减香”变“灭香”如此;如今,“国家语言发展法”亦复如此。 社论强调,蔡英文别忘了圣经里“巴别塔”的故事。上帝为了惩罚人类的傲慢,使人类说不同的语言,使他们不能沟通,因而无法合作完成通天塔。推动这部“国家语言法”,结果就是在裂解台湾社会,让人们无法合力开创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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