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7月12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名嘴周玉蔻质疑艾普罗做假民调,广播节目主持人黄光芹昨(11日)表示:“周玉蔻已被法院认证是做假新闻、政治变色龙、剽窃大王,长期接受政治喂养。”她强调,若质疑别人民调作假,“现在拿出证据还来得及,我们搬板凳等着听”,但请不要在大街嚷嚷,小巷道歉。 曾与周玉蔻互告的马英九办公室前副秘书长罗智强表示,周玉蔻因胡乱指涉他是“顶新门神”目前已被起诉,但他观察到,由于周玉蔻经常性被告,因而发展出一套“点事不点名”公式,这就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 周玉蔻2014年底指控马英九与其幕僚是“顶新门神”,违法收受顶新政治献金,遭马英九控告加重诽谤罪。法院二审判周有罪定谳;罗智强控告周玉蔻部分也已起诉。 罗智强表示,他觉得周玉蔻的放话“有些公式”,首先是“点事不点名”。以这次指涉艾普罗民调为例,周玉蔻贴文说是假民调,文章下还贴出艾普罗民调资料,但贴文没有说是艾普罗,“这就是事先在做防火墙”。他说,这种作法就是既想让大众认为是在说艾普罗,一旦被告进法院,法官不一定知道前因后果,她可以说“我不是讲艾普罗”,利用认知差异规避法律责任。 罗智强说,周的第二种常用手法就是“听说共和国”,到了法院问起新闻来源就说“听人家讲的”,等法院传到那个人,那个人又说“听人家讲”,无限听说下去,“她反复在做这些事情”。 罗智强认为这是台湾媒体的悲哀,像这种不实控告别人、不实栽赃伤害别人名誉的人,被法院判个几次,却还是可以继续发表这种言论,那你还能说什么? 据报道,黄光芹与周玉蔻2015年一起上政论节目时抨击周“招摇撞骗”、“常做假新闻骗通告”,是“政治变色龙”。周怒告求偿,高等法院认为黄光芹言论属善意评论,且经合理查证,判黄免赔定谳。黄光芹说,从这场官司可确知,周玉蔻经常做假新闻。 她说,在西方民主国家,媒体、记者不是不能犯错,而是发现错了,道歉、甚至下台都是必要的,更遑论做假新闻;但台湾竟还有粉丝推崇胡说的乱象。她强调,若质疑别人民调作假,现在拿出证据还来得及,但若事实并非如此,指控的人就必须付出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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