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取自网络 中国台湾网5月1日讯 台湾新竹科学园区1名工程师和交往9年、同居6年的女友结婚,婚后婆媳才同住5个月,新婚妻就受不了婆婆言语和偷窥“闺房秘事”、擅自开房门等,一走了之。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张姓工程师和廖姓女子2015年举办婚礼,原预定2016年元旦办结婚登记,但廖女因为婆媳问题拒办登记,2016年5月搬出婆家。 张男向法院提告要求赔偿聘金36万元(新台币,下同)、婚礼费84万余元和精神抚慰金100万元。张男说因为廖女不登记让他被亲友嘲笑,情绪忧郁多次就医。 廖女在法院说,她自幼父母离异家境不好,当初收了聘金36万元又没办嫁妆,因此受到到婆婆轻视;婆婆还跟儿子说“你都听那个外人的话”“是不是她带坏你吗?”;此外,婆婆还会偷窥夫妻“闺房秘事”,擅自开房门监控她有无偷东西。 新竹地院判决夫妻协议和平分手,不继续婚约,但张男请求的婚费、精神赔偿无理由;36万元聘金属于附有解除条件的赠予,婚约既然解除,赠予就失了效力,因此判决女方家长归还聘金,廖女家长须赔偿聘金36万元。 |
相关阅读:
- [ 05-01]台湾劳工吶喊:前瞻有8800亿元为何不能拨补劳保
- [ 04-30]台湾一名通缉犯与警方发生激烈枪战
- [ 04-30]台湾台东县海域发生5.0级地震 震源深度90公里
- [ 04-29]台湾反年改人士遭函送法办 反服贸头目仍逍遥法外
- [ 04-28]台湾酒驾同车乘客可罚1.2万 累犯可靠车牌辨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