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光好。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迎来了10岁生日。回顾全国台企联创生、成长的历程,这个大陆台商团体始终不忘初心,热心服务广大台资企业,积极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台商之家”之誉名副其实。十载筚路蓝缕,十年砥砺奋进。全国台企联既是台商在大陆发展的推动者和见证者,更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在茁壮成长中已成为团结台湾工商业界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写下了亮丽的成绩单。 “台商之家”:团结广大台商共谋发展 自1983年第一家台企落户厦门起,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兴业不断扩大、持续热络,1990年首个地方性台资企业协会在北京成立后,各地台商团体如雨后春笋般接踵而生。随着不断深耕大陆,尤其是因应产业升级、梯次转移的发展趋势,广大台商期望有一个高层次、全局性的组织,更好地为台商提供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战略等方面政策信息,反映台商需求,帮助台商迈向更广阔的大陆市场。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台企联应运而生。 2007年4月16日,全国台企联在北京成立。作为由在祖国大陆经批准成立的各地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为主体自愿组成的联合性的非营利社会团体,全国台企联提出的宗旨是为会员和台资企业服务,增强会员间联谊以及会员与政府部门间联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成立之初,全国台企联共有会员233家,其中台协会员100家,企业会员133家。经过多年发展,会员已增加到286家,其中台协会员143家,企业会员143家。目前,全国台企联的“台商联系网络”已覆盖大陆各地,设有10大片区,包括:北京、华北片区,上海片区,广东片区,江苏片区,天津、山东片区,福建、江西片区,浙江、安徽片区,西南、西北片区,华中片区,东北片区。 同时,全国台企联着眼服务台商、合作发展的宗旨与任务,设立了11个功能委员会,包括:台商服务委员会、研究发展委员会、产业发展委员会、两岸交流委员会、“一带一路”委员会、新青年·新世代委员会、文宣工作委员会、社会公益事业委员会、金融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转型升级委员会。 10年来,全国台企联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围绕组织架构、换届选举、会议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逐步形成了规范。全国台企联实行理事会制,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下设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常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全国台企联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监事会是监察机构,由监事长、常务副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理事会与监事会各司其职,相辅相成。在迄今四届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以及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台企联团结、和谐、平顺地推进各项工作日趋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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