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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裹“文化台独”的“文化基本法”

2017-04-06 14:56:05 杨仁飞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厦门市台湾学会研究员、副秘书长杨仁飞1日在华广网刊文分析蔡英文上台以来不断推动的“文化基本法”立法工作。蔡版“文化基本法”是由特定政治立场、曲解台湾历史文化的人制定出来的,是服务“台独”目标的文化战略工具,也是忽悠民众、服务蔡英文执政的政治工具。这样一部挟裹“文化台独”的“文化基本法”,将给台湾的文化带来什么样混乱的价值输出,会给台湾社会带来哪些不可预测、难以挽回的影响?

全文内容如下:

蔡英文上台以来,急于推动“文化基本法”立法,目前蔡版“文化基本法”草案已正式出炉,3月24日首场咨询会也在高雄开锣。稀稀拉拉的参会人员,官员不耐中途退席的尴尬局面,再加上草案说明文本,反映出蔡版“文化基本法”不仅贯穿了蔡英文当局“文化台独”的意识形态,更是服务“台独”目标的文化战略工具,而且也是忽悠民众、服务蔡英文执政的政治工具。

另起炉灶加速推动“文化基本法”

去年“520”以来,蔡英文重视文化战略与文化政策,加速推动文化“立法”。如上任伊始就召开最高级别的“文化汇报会议”,提升文化决策的地位。台“文化部部长”郑丽君上任就宣布,一年内完成“文化基本法”立法。之后,台“文化部”委托教育大学、艺术大学、“文化法学会”、“文化政策学会”四个机构的学者进行专案规划与条文起草,预计今年5月完成修订版本,交 “立法”机构审议。可见蔡当局推新的“文化基本法”似乎非常迫切。

其实,蔡当局一方面推翻马英九时代由经过 “立法”机构通过的马版“文化基本法”草案,在 “立法”精神与文化定义上做出重大修正,另一方面,却又收割马版草案的某些文化政策、治理思想。

“文化宪法”位阶高

台当局“文化部副部长”李连权3月24日公开声称,“文化基本法”是“文化宪法”,强调其重要地位。台当局“文化部”网站解释,蔡版“文化基本法”不是台当局“文化部”的组织规定,或文化行政的“基本法”,也不是针对文化人或艺术工作者的“劳动基准法”,而是一部台当局各部门都必须恪守、攸关台湾一般民众文化日常生活的“国家文化基本法”。主持该“基本法”起草的周志宏表示,“文化基本法”的位阶能将“文化影响评估”列为台当局重大义务,要求台当局所有部门执行并接受台当局“文化部”检核,台当局“文化部”能掌握各部门重大政策可能的文化影响,并提供文化专业建议,甚至透过台当局“行政院”去斡旋。可见,蔡版“文化基本法”若通过,将大大提升“文化部”的权力,且以文化战略重要为由,全面贯彻蔡英文文化战略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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