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马英九一审获判无罪 国民党吁柯建铭适可而止

2017-03-28 16:39:18 李宁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雯晶  
分享到:

马英九一审获判无罪 国民党吁柯建铭适可而止

  柯建铭、马英九。(图片取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3月28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针对民进党“立委”柯建铭自诉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教唆泄密”案一审宣判无罪,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胡文琦表示,尊重判决结果,也对司法能还马英九清白感到欣慰。胡文琦同时呼吁柯建铭应适可而止,别再做无谓的政治抹黑与栽赃,浪费司法资源,更别忘记身为黑箱政治与司法“关说”的始作俑者,千万别企图模糊焦点、想当圣女贞德,这是最可耻与错误的示范行为。

马英九遭柯建铭自诉“教唆泄密”、“加重诽谤”等罪,台北地院2月底辩论终结,并在今日下午3时一审宣判马英九无罪。

(中国台湾网 李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