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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的“罪”,该由谁来买单?

2017-03-20 10:52:38 萧萧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你以为只有韩国的领导人多数不得善终吗?台湾现在也不遑多让了。3月14日,台北地检署依泄密及搜集个人资料等罪嫌,对去年卸任的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提起公诉。舆论惊呼:台湾已有3位卸任领导人被起诉!

  台湾的领导人一卸任就被诅咒了吗?连续3人下台后官司缠身,难道只是巧合?起诉本身当然是法律案件,但起诉对象的特殊性,又注定这些案件不可能不掺杂着政治、情绪等因素。所以,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马英九被起诉。

——来龙去脉——

  马英九的事,用其支持者的话说就是:强盗抢劫,警察追强盗,闯了红绿灯,还红线违停;闯红灯的是黄世铭,红线违停的是马英九,结果这两人都被惩治,“强盗”(柯建铭、王金平)却没事,还振振有词。

  上面打的这个比方,翻译成新闻是这样的:

2013年,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检查组调查案件,意外捕捉到时任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与时任国民党籍“立法院长”王金平的通话记录,认为二人涉嫌司法关说。时任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将侦查结果报告给马英九,马立即指示黄向“行政院长”报告情况。这件事很快便衍化成国民党那几年最大的一场内部冲突——“九月政争”。几经波折,最后以王金平、柯建铭无罪,黄世铭依“泄密罪”被判刑1年3个月、得易科罚金新台币45万元收场。由于马英九当时在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拥有刑事豁免权,台北地检署在其卸任后于2016年12月1日才首度以被告身份传唤马英九进行侦调。

台北地检署起诉认为,马英九明知道台湾地区领导人、“行政院长”对检察官的侦查活动没有指挥监督权力,“检察总长”也没有直接向“行政院长”报告侦查案件的义务,却打电话给“检察总长”,要求其向“行政院长”报告,属于教唆犯罪。因此,向台湾法院正式起诉。

左起马英九、黄世铭、王金平、柯建铭。

——当事人表态——

  【马英九】关说者无罪,他却被起诉,如果这是“宪政”重生,恐怕也难令人信服。当时之所以要求“行政院长”了解情况,是因为其中涉及到行政官员,如果确实构成犯罪,那么,作为台湾地区领导人有可能要承担政治责任,因此有必要彻底了解情况。从行政体系上来说,“检察总长”隶属于“行政院”,“行政院长”属于其直属长官,所以“检察总长”应当向“行政院长”报告有关情况。

  【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徐巧芯】马英九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会到法院为坚持力争大是大非,也期待法院最后会做出公平正义的判决。

  【柯建铭】这是“宪政”重生时刻,代表马英九有罪难逃。

  【王金平】他没关说、没任何违法;一直都是心中坦然,处之泰然,尊重司法处理。

柯建铭(左)与王金平(右)。(网络图片)

——结果预测——

  马英九被依违反“通讯保障法”、“监察法”、“个人资料保护法”三罪起诉,并以他接续行为触犯三罪,请求法院从重以“通讯保障法”及“监察法”论处。而台湾修正后的“通讯保障法”及“监察法”规定:现任或卸任公务员将监听资料挪作他用,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就是说:马英九如果被判有罪,最高可判3年。

  另有台媒报道,相较于陈水扁及李登辉所涉的贪污、洗钱等重罪,马英九所涉泄密等罪在刑度上算是“小儿科”。依台湾“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礼遇条例”,必须是“犯内乱、外患罪,经一审判决有罪”、“犯贪污罪”等原因,礼遇才会受到影响。所以,马英九即使因泄密被判刑,目前每月礼遇金新台币25万元、1年800万办公室事务费也不受影响。

——马英九会被“陈水扁化”吗——

  马英九继李登辉、陈水扁之后加入“被起诉领导人榜单”,难免会被拿来比较。陈水扁虽多项官司未了,但能否“特赦”一直是个话题;李登辉虽涉入“安全密帐案”,却早在2014年已无罪确定,不必有人代他“出气”。或许正是为了“出气”,绿营企图把马英九“陈水扁化”的迹象日益明显。只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两位前台湾地区领导人所涉案件根本毫无可比性。

  陈水扁所涉案件是贪渎,马英九目前被起诉的只是泄密。陈水扁案有好几亿的贪污所得为证据;马英九的案件不涉金钱,只涉及马对领导人职权、法律的认知问题。两者间,社会非难性差异甚大。若硬要把马英九“陈水扁化”,既缺乏正当性,也不道德。

  马英九作为“清廉”的代言人,难道真的是因为:民进党为陈水扁“报仇”而存心往他身上泼污水吗?是不是可以这样推论:今后只要政党轮替,前任领导人就只能等着进监狱?下面我们来看看岛内各界的看法。

——各方表态——

  【民进党】

  台当局发言人黄重谚:尊重司法,对于司法个案,我们不评论。

  台当局“行政院长”林全:他与“行政院”从没介入,尊重司法侦办。

  民进党发言人王闵生:此案凸显领导人不能干预司法、不能“毁宪乱政”,民进党期待检方勿枉勿纵、公正办案。

  【中国国民党】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举行记者会,要求民进党停止追杀马英九。

  国民党副主席郝龙斌:所谓“监察委员”被提名人陈师孟日前大张旗鼓说要惩罚“办绿不办蓝”的法官后马英九就被起诉,台湾的法治,是否已被民进党的恐吓、威胁侵蚀,社会各界自有公断!

  前马办副秘书长罗智强:尊重司法,但他的心里沉痛至极。可能每一个台湾领导人都有这样的风险,但最后只办马英九一人,这世界双重标准的事,也多到见怪不怪。

  国民党文化传播委员会副主委胡文琦:相当遗憾,国民党相信马英九的清白与操守,也期待后续的司法审判能够还给马一个公道。

  国民党“立委”黄昭顺:政治不应介入司法,清楚知道很多民进党人就是要起诉马英九。

  【社会声音】

台湾民众关注马英九被起诉。(图片取自台媒)

  电视节目主持人黄智贤:马英九和黄世铭要受罚她没有意见,但用“国会”威势关说司法的人,要受什么罚?台湾有没有公理?对绿营来说,报复乃是最佳防御,起诉马英九,“独派”当然要对蔡英文巩固一下领导中心,有钱声音又很大的“独派”做保皇党,当然很安心。

  前“立委”邱毅:早预料到这个结果,且这只是个开始,往后会有更多冤错假案、陈师孟已为他的主子追响“掌控司法,绿色恐怖”的号角,在陈师孟大放厥辞要整肃司法败类后,司法就明目张胆的成为政治斗争工具了。

  网友:台湾没救了,请美青姐出来选“总统”,振兴国民党,顺便把陈水扁和蔡英文抓去关,真的是太愤怒了。

  网友:民进党是在秋后算账,报复,都是一些恶心的政客。

  绿营人士:深绿支持者对马英九深恶痛绝,尤其陈水扁被关到剩半条命,这笔帐当然算在马身上,他们期待蔡英文像关陈水扁一样关马。如今马被起诉,短期内绿营对蔡英文一定赞许有加,但长远来看泄密罪属3年以下轻罪,马若被“轻判”,深绿就会觉得蔡英文无能、魄力不够。

——问题根源在哪——

  【关说者无罪?】

  台湾《联合报》:马英九是否有罪,仍待司法进一步厘清,我们更关心的是,此案始于“司法关说”,如今枝节被放大处理,反而是司法关说的核心议题遭到淡忘。如此,司法究竟追求了什么正义,令人质疑。

  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王柯二人给外界乔事的观感早已不是新闻,但这一次被监听到关说,结果反而是马英九被起诉,究竟是“宪政”重生,还是“宪政”悲剧,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中评社:这一案件之所以闹得沸沸扬扬,就是因为王金平和柯建铭的行为并没有被认定为犯罪,这就使得柯建铭可以反咬一口,认定马英九行为属于破坏通信自由,泄露秘密的犯罪行为。相信台湾法院在处理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到当时的政治环境,从维护台湾的司法尊严着手,谨慎处理。

  【制度问题?】

  台湾《联合报》:台湾的关说案几乎都无人受到道德谴责,也无人付出政治代价,主要原因就是台湾司法制度中并无明确的“妨碍司法公正罪”。久而久之,政治人物赤裸裸介入司法已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蓝绿政党投鼠忌器,加上政治人物似乎也乐于继续享受此一“特权”,始终不去碰触限制关说的“立法”。

  台湾《旺报》:3位卸任领导人所涉案件均与台湾相关制度存在模糊空间有关,马案更令这种模糊从财务层次提升到了政治和权力分际的层次,危险更大。司法改革争论正夯,参与者应深刻反思历任领导人都被起诉的制度问题,在明定领导人职权外,也应给予领导人适当自由裁量权,否则蔡英文也很可能走向相同的命运。

  【冤冤相报?】

  台湾《中国时报》:不可否认,许多偏绿人士对于陈水扁下台后官司缠身、被判刑入狱,一直主张是国民党利用执政权的司法追杀、迫害行为。因此在民进党执政后,也要把国民党籍的马英九判刑入狱。

  台湾《旺报》:除了制度问题,冤冤相报的政治动机也该摒弃,特别是绿营对马当局处理陈水扁案的仇恨,不能不说是马英九背负诉讼的重要原因,甚至先前就有绿营“立委”放话要关马英九,这种心态当然与民主政治背道而驰。

——结语——

  蔡英文曾说:台湾司法“有钱判生,无钱判死”,因此需要司法改革。此话在岛内颇有争议,有媒体认为:若改成“有权判生,无权判死”,可能更接近事实。现在有人说“法院变成民进党开的”,或许有些夸张,但马英九此番被起诉,确实早就存在“民进党执政、检察机关变色”的争议。无论如何,案件还有待法院审理,现在都不易做过多评论。只是,台湾社会早已形成“政治颜色”终将决定判决结果的印象,很多人预测马英九被判刑的可能性很大。台湾社会将因此而进一步分裂吗?台湾民众会进一步降低对司法的信心吗?“台独”势力会因此而更加张狂及至进一步恶化两岸关系吗?这些疑问,都不该是台湾的主政者逃避与漠视的问题。(马萧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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