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酒驾讲习新制上路 再犯者赴殡葬处上课

2017-03-01 15:16: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3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新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办法规定,已延长酒驾应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讲习时数,今天上路。酒驾再犯者还要到创世基金会、监狱、殡葬处等地,接受“震撼”生命教育。

根据台湾新的酒驾讲习规定,酒驾初犯者“酒驾专班”讲习时数从4小时增为6小时,酒驾再犯者“酒驾再犯专班”上课时数,从1天6小时增为2天12小时。

酒驾再犯者还要另接受“震撼”生命教育,将安排到创世基金会、监狱、殡葬处等处实地教育,见证因酒后驾车导致伤残的当事人、家属、受刑人案例及现身说法。

台“公路总局”说,一般酒驾专班课程包含“驾驶道德交通法令高、快速公路行驶要领”、“车辆保养安全防御驾驶肇事预防与处理及法律责任”、“影片倡导”、“酒精对人体健康之心理及医学分析”、“酒瘾预防与治疗及问卷调查”。

酒驾再犯专班课程第一天课程包含“交通法令与安全驾驶”、“肇事预防与处理与肇事逃逸的法律责任”、“酒驾生命教育”,第二天课程包含“酒驾实地教育”、“如何戒酒”、“戒酒案例分享”、“酒精对人体健康之心理及医学分析”、“酒瘾预防与治疗及问卷调查”等。

台“公路总局”表示,应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讲习的违规驾驶人,若无正当理由,不依规定参加者,将处新台币1800元罚锾,经再通知依限期参加讲习,逾期6个月以上仍不参加者,将吊扣驾驶执照6个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