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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立委"诽谤却改判无罪 学者:台湾法治已经骨折

2017-02-13 07:27:07 李宁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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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

  民进党籍“立委”段宜康。(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2月12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民进党籍“立委”段宜康被控在3年前彰化县长选举期间,在脸书撰文诽谤县长候选人黄文玲的案件,台湾高等法院9日推翻一审有罪判决,改判无罪,也让段宜康保住了“立委”资格。而近来蔡英文当局积极推动年金改革,前台湾警大教授叶毓兰就此在脸书发文嘲讽台湾法官,“别以为你们对‘绿委’猛送秋波,民进党不会动司法官年金。”

叶毓兰表示,倘若黄文玲未参选县长,段宜康所写的不实爆料,仅涉及“刑法”诽谤罪,但因黄文玲当时正在选县长,就涉及“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意图使人不当选。最大差别在于,前者加重诽谤顶多交罚金了事,后者则须徒刑并褫夺公权。这对段宜康而言,就是能不能继续当“立委”的大问题,而这个大问题,法官都懂。

叶毓兰痛批,台湾法官做出这么离谱的判决,运毒2公斤的被告,可以从法定最轻7年以上的重罪,硬是判为缓刑,把法治打到骨折。段宜康几度造谣妨害选举,一审有罪的判决又被高等法院翻转。叶毓兰直言“人在做,天在看,司法再如此不堪,人民必然会选择站在你们对面。”(中国台湾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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