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陈建仁吴敦义都不住 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官邸沦蚊子馆

2017-01-25 07:44:03 朱炼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分享到:

陈建仁资料照

  陈建仁 资料照 取自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1月24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位于台北仁爱路上的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官邸,因为前任、现任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吴敦义和陈建仁都未入住,现在已沦为“蚊子馆”。

据报道,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官邸原为陈诚(已故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寓所,后来由陈诚儿子陈履安及兄弟共同捐出,交由台湾当局使用。该官邸在陈水扁时期正式成为制度化官邸,官邸后方不但有完备的警卫据点,就连周边安全设施也是经由强化处理。

报道称,该官邸的首位主人为前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吕秀莲,官邸主建物两侧的莲花池及竹林步道就是在此时修建而成。吕秀莲卸任后,继任的前台湾地区副领导人萧万长并未迁入,只将其作为招待所之用。

萧万长卸任后,先后由吴敦义和陈建仁担任台湾地区副领导人,但两人皆未入住,该官邸也沦为名符其实的“蚊子馆”。媒体报道指出,外界原本以为陈建仁会“配合维安需要,入住官邸”。对此,陈建仁表示,住在自家比住在官邸更加舒服自在,所以短期内没有搬入官邸的计划。

由于该官邸平时没有人入住,但还是有驻卫警看守,不禁让外界质疑这是公然浪费公共资源,也让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官邸成为另类“蚊子馆”。(中国台湾网朱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