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工总理事”讽台湾劳工是东亚病夫 遭网友打脸
2017-01-05 07:06:17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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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工业总会常务理事”何语。(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1月4日讯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近日“劳基法”“修法”争议不断,将延长工时时数订为“每月加班限时46小时”,台湾“工业总会常务理事”何语日前表示,相较于新加坡的72小时以及日本单周超过160小时,台湾与其他地区对于“每月加班限时”差异大,质疑“台湾劳工真的是东亚病夫吗?”此番言论引来网友一番争议,有网友在脸谱网(Facebook)痛批,何语的这些论述可以登上“虾言论宝座”,“根本是数学有问题”。 报道指出,何语口中所说日本单周超过160小时才算过劳,但事实上一周7天里仅有168小时。若依据何语所言,平均每天工作就得将近23小时才有办法达到过劳标准。网友说若照何语所说“每天工作22个小时以上才算过劳?用这标准的话地球上应该没有人会过劳吧。”有网友则说若要比照日本,那何语的企业有像日本一样包铁饭碗吗?况且日本过劳死的事件频传,日本国内都已经在检讨劳工政策了! 实际上何语的言论被质疑是有其依据的,在日本政府《防过劳死对策白皮书》就有提及,若员工每月加班时数超过80小时就达到“过劳死线”。不久前因过劳事件道歉的日本广告公司“电通”,就是因为职员高桥茉莉每月加班时数高达105小时造成过劳,最后在宿舍内选择自杀,不幸身亡。 台湾的“劳动基准法规”中规定,劳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另雇主征得劳工同意得延长工作时间,其连同正常工时每日不得超过12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总时数不得超过46小时。也就是说劳工每周工作若都在52小时以上,当月工作时数就可能超过“劳基法”中的工时标准。(中国台湾网卢佳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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