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海峡两岸 > 正文

国台办:反分裂国家法是全中国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

2016-11-16 15:45:17 卢佳静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中国台湾网11月16日北京讯 (记者 卢佳静)国台办新闻发言人马晓光今天表示,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也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动国家统一的法律,是中央对台大政方针和全中国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它表明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也表明全中国人民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坚定决心。

国台办今天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香港中评社记者提问,鉴于两岸关系当前的复杂形势,近来有大陆学者建议说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细则或者立法追究分裂主义行为的刑责,以震慑“台独”势力。请问大陆方面是否有这方面的考虑?马晓光做上述表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