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闽台往来 > 正文

福建居民赴台旅游签注 12月起可网上受理

2016-11-10 16:14:40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福州11月10日电(记者宓盈婷)记者10日从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自12月1日起福建省内居民赴台旅游签注可网上受理。

可网上受理的对象为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有效期必须超过9个月)申请赴台旅游签注的本省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其具体业务类型为:本省户籍的居民在省内申请赴台团队旅游签注;莆田、三明、南平、宁德市户籍居民在本设区市内申请赴金马澎个人旅游签注;已开放赴台个人旅游城市(目前为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平潭)的户籍居民,在上述城市申请赴台个人旅游签注。

省内居民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登录“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往来台湾旅游签注申请”程序,按提示操作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有两种方式,一是选择邮政双向快递:登录网站申请→通知邮政快递人员上门取证并缴费→邮政快递人员将证件递交至出入境管理窗口→证件制作好后快递到指定地址;二是选择窗口自行取证:登录网站申请→自行将证件递交到设区市出入境窗口并缴费→在窗口领取证。出入境管理部门自收到往来台湾通行证后,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签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