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会”主委顾立雄 据台湾“中央社”11月7日报道,台“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7日表示,“党产会”决议做出两项行政处分,要求永丰银行冻结国民党帐户,暂停提领或汇出,并要求台银及永丰银对国民党先前开出的9张支票清偿提存。 据报道,国民党的永丰银行帐户遭“党产会”冻结,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国民党无法发出薪资将受台北市政府劳动局裁处,属紧急情况,裁定行政诉讼确定前,停止执行。 “党产会”7日上午举行临时委员会议,决议委请律师提起抗诉。 “党产会”主委顾立雄表示,法院裁定提到,永丰银是私人营利事业,没公权力可对存款提款用途认定是否履行法律义务,“党产会”决议做出行政处分,国民党如果要履行法定义务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动用帐户,不用再交给永丰银认定,请国民党直接向“党产会”请求认定,申请许可。 顾立雄说,如果国民党不服“党产会”认定,依规定可申请复查,如果再对复查决定不服,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不用先提诉愿。 顾立雄表示,就国民党先前开出、金额分别为新台币5200万元的9张支票,“党产会”决议再做出另一项行政处分。如果国民党向台银兑领,台银就要清偿提存,如果向永丰银兑领,永丰银就要办理清偿提存。但据他理解,现金应是摆在台银户头,台银应是清偿提存义务人。如果国民党把支票转给第三人,由于无从得知第三人是谁,无法作为被处分对象,“党产会”要告诫各界,假设国民党基于支票可背书转让,而转给第三人请求提示兑现,呼吁各界不要背书受让这9张支票,“党产会”也同时公布9张支票的票号。 顾立雄表示,“党产会”要提醒国民党,依条例规定,如果国民党做了背书转让处分,不但可能构成无效,国民党也可能被处以处分财产价值1倍到3倍罚金。按法院裁定,国民党确实可透过这个方式“脱产成功”,“必须承认,这是法律给予我们的框架”。 顾立雄表示,国民党如果不服这两项行政处分,可在30天内提起诉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