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有台湾民众在社会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提议“废除各项公共运输工具上博爱座之设置”,但也有民众陈情反对,台交通部门27日表示,已建请卫生福利主管部门考虑。 现行公共运输工具上,博爱座的设置是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53条第3项规定办理,包括博爱座比率、标示或播放提醒、礼让座位的警语等。 台湾交通部门说,自大众运输工具依法设置博爱座以来,交通部门除曾接获民众提出废除博爱座建议外,也曾有身障团体及民众提出,应“修法”增设博爱座或“立法”强制让座等建议。 交通部门表示,目前大众运输博爱座是以倡导方式提醒民众让座,让博爱座能确实提供有需求者使用;不论后续是否“修法”,交通部门仍会请各公共运输业者倡导礼让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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