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12日北京讯 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12日上午表示,关于西藏问题,我们的有关立场是非常明确的。岛内有些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与大陆为敌的政治势力,意欲与“藏独”势力合流,蓄意制造事端,会对两岸关系造成损害。 国台办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安峰山在回答有关台湾民意机构成立所谓“台湾国会西藏连线”相关问题时,作如上表示。(中国台湾网 高旭) |
相关阅读:
- [ 10-12]国台办密集回应蔡英文“双十谈话”:善意不靠说
- [ 10-12]国台办:两岸和平发展论坛11月2日举行
- [ 10-12]国台办:国家统一和民族复兴步伐不可阻挡
- [ 10-11]“双十节” 国台办就送给蔡英文一张图
- [ 10-11]国台办:国家统一和民族复兴步伐不可阻挡 台湾年轻人"北漂"大陆寻梦 "新两岸族"发挥融合力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