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官方报告:太平岛、冲之鸟事件冲击台渔民捕鱼权
2016-09-16 15:41:08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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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9月16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监察院”一项调查指出,所谓的南海仲裁案冲击台湾地区的渔民在太平岛附近200海里经济海域内捕鱼的权利;而日本主张冲之鸟为一岛屿,亦影响台湾地区渔民在冲之鸟礁附近公海捕鱼之权益,亟待台当局“农委会”及相关“部会”研谋对策。 报道称,台湾“监委”刘德勋、陈小红日前完成“台湾海洋因非法捕捞致渔获量锐减,非法渔货查缉及管理有待加强,又各种休渔及柴油补贴政策失灵,造成海洋生态失衡、复育困难,相关主管机关涉有违失等情”调查报告,作出上述呼吁。 调查报告指出,2016年7月12日,位于荷兰海牙的仲裁法院对菲律宾所提出的所谓的“南海仲裁案”做出所谓的荒谬裁决,其中包括由中国台湾地区实际控制的自然面积最大的太平岛在内的所有南沙群岛的海上地物,最多只是礁而非岛。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岛屿与其他陆地领土一样,享有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水域。岩礁则仅享有12海里领海,低潮高地则没有自己的海洋区。 调查报告指出,日本主张位于日本列岛南方远处、在西太平洋、菲律宾海附近公海海域的一个珊瑚礁——冲之鸟为所谓“岛屿”,享有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水域。中国、韩国皆反对日本的主张,并曾向联合国提出抗议,台湾地区亦反对将之视为岛屿。然而2016年4月25日,台湾地区屏东籍渔船“东圣吉16号”在冲之鸟礁附近公海捕鱼,遭日本公务船扣留,凸显台湾渔民于该海域之捕鱼权益已受影响。 调查报告认为,所谓的南海仲裁结果,冲击台湾渔民在太平岛附近200海里经济海域内捕鱼的权利,冲之鸟事件亦影响台湾地区渔民在冲之鸟礁附近公海捕鱼之权益。亟待台湾当局“农委会”及相关“部会”研谋对策,以维护台湾地区的渔民于该等海域捕鱼作业的权利。(中国台湾网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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