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指控马英九有金库 周玉蔻被判需登报道歉

2016-09-01 07:2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资深媒体人周玉蔻日前指称,“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坐拥10亿元(新台币,下同)资产、是马英九的金库,“新台湾人基金会”认为周玉蔻指控不实,提告求偿1元,并要求她在《联合报》等5家媒体刊登道歉澄清启事。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4点,判周玉蔻需登报道歉,但无需赔偿1元,仍可上诉。

周玉寇(左图)指控台湾前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右图)收受顶新政治献金,在地院判无罪后,马英九上诉“高等法院”,8月2日“高等法院”开庭审理,两人都亲自出庭应讯。 联合报系资料照 

周玉寇(左图)指控台湾前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右图)收受顶新政治献金,在地方法院判无罪后,马英九上诉台湾“高等法院”,8月2日“高等法院”开庭审理,两人都亲自出庭应讯。联合报系资料照

“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指出,该基金会是马英九在1999年间,以竞选台北市长补助款1200万元成立,目前资产约2300万元,但马英九未在基金会担任任何职务,基金会也没有捐助政治人物,周玉蔻以陈述方式对外发言,散布不实言论,已属侵权。

周玉蔻辩称,马英九权大势大,针对“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各界都有讨论过,她也是针对马在基金会的角色加以讨论、评论,并没有恶意,且让基金会禁得起检验,也是好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