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荒唐! 台法院改判两名"反服贸"主角无罪 称抗争不激烈

2016-08-18 08:36:01  来源:环球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据台湾“中央社”8月17日报道,台湾“公投盟总召”蔡丁贵、“太阳花学运”成员陈为廷,于2013年在台立法机构内进行“反服贸”抗议时与警方发生冲突,负责二审的“台湾高等法院”今天(17日)竟然荒唐改判,判处两人无罪定谳。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3年间,当时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在上海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同年7月底在台湾“立法院”召开首场不对外公开的“服贸公听会”,但蔡丁贵、陈为廷为了想入内旁听,与现场的警员发生肢体冲突。

一审的台北地方法院认为,两人出席抗议场合应该有所节制,依此分别判处蔡丁贵拘役40日、陈为廷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

全案上诉至二审,台湾高等法院的判决中却声称,反服贸是“公共议题”,而且两人“并无激烈抗争行为,没有妨害公务主观犯意”,因此逆转改判两人无罪,全案确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