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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侦组因办过扁案将被废? 国民党不满:这是因人设事

2016-08-11 08:17: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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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11日讯 海峡导报综合台媒报道,近日来,有消息称大名鼎鼎、专办高官要案的台湾特侦组将被废除。10日,台当局法务主管部门表示,会综合考虑、审慎处理废除特侦组一事。

对此,民进党民代张宏陆认为,这是“司法”改革的第一步;国民党团书记长林德福不满指出,不能因为特侦组办过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就要被废除,“这是因人设事”。

民进党民代蔡易余10日受访表示,他在上个会期质询时曾提到废除特侦组一事,当时台法务主管部门曾书面答复,为解决特侦组的组织争议,该部门经审慎研议,建请台立法机构修正“组织法”第63条1规定,促成特侦组退场,以解决检察组织叠床架屋情形,使刑事诉讼程序回归常轨。未来经由各地检察署追诉犯罪的质量强化,以及上级审的法律审查功能等配套措施,将能有效重建民众对检察官的信赖。

蔡易余说,这将是“司法”改革第一步,废除特侦组的“修法”将在下会期处理,最快10月份就能通过。

对此,张宏陆表示完全赞成,特侦组以往有选择性及特定性,办案还带有政治性,造成外界疑虑;加上岛内的检察体系本来就能侦办各种案件,不需要再设特侦组,废除该单位也是“司法”改革的第一步。

不过,林德福认为,民进党不能因为特侦组办过陈水扁的案子就废掉,根本是“因人设事”,难道民进党以后打算要为所欲为?他强调,特侦组不能废除,不然将来谁来办高官?

针对此议题,台当局法务主管部门官员表示,台法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邱太三只是答复民代质询时提出特侦组存废的分析,没有具体表明未来走向,目前仍在综合考虑、审慎处理中。对此,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唐德明表示,法务主管部门若要废除特侦组,必须提出让全民都能接受的理由。

特侦组全称是“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成立于陈水扁任内,是台湾地区依2006年修正的“法院组织法”为法源设置的,其前身为“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

特侦组是为呼应反贪渎的社会诉求而设立的。自2007年4月2日挂牌起,特侦组侦办了陈水扁的公务机要费、马英九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李登辉“国安密账案”、民进党“四大天王”特别费、台行政机构前秘书长林益世贪渎等大案。

2013年9月,特侦组因监听并公开国民党民代王金平与民进党民代柯建铭之间疑似司法“关说”的通话,而引发所谓特侦组滥权监听事件。位高权重的特侦组因此陷入生死关口,其缺乏监督制衡的弊端暴露无遗,也引发存废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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