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行政院”:将“修法”让优步最快明年合法上路

2016-08-04 07:41:14 尚建松 来源:环球时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叫车平台“优步”在台湾经历“政策发夹弯”——2日刚被要求限期从台湾撤资;3日,台“行政院”又称,将“修法”让优步最快明年合法上路。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3日报道,台湾出租车业抗议优步违法经营出租车运输业,“经济部”投审会2日表示,由于优步公司当时以“信息服务业”申请进入台湾,与其实际经营内容不符,将要求优步限期撤资。投审会官员称,最快下周行文要求台湾优步撤资。优步亚太区发言人李文骏2日表示,投审会的决议结果令人气馁并无法认同,把优步赶出台湾,不仅无法促进台湾的科技与创新产业发展,更是片面维护既得利益者的表现。

很快,台当局对优步的政策又发生变化。台“行政院”3日表示,优步现阶段不符合“法规”,但当局会研议建立公平竞争环境,据官员透露,“交通部”将“修法”推动多元化出租车服务,最快明年起优步可与其他出租车业者合作,合法经营。

不过,台“交通部”3日晚否认“优步将合法”。“交通部”解释说,多元化出租车方案是为贴近民众需求,并非为优步量身打造,也不是为优步解套;若优步要合法营业出租车,“现在可分别申请运输业执照、出租车客运服务业,就地合法”。(尚建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