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万象 > 正文

台湾公路部门:“7·19”事故同型游览车过半不合格

2016-07-27 21:39:05 陈孟统 刘舒凌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台北7月27日电 (记者 陈孟统 刘舒凌)在“7·19”陆客团车辆火灾事故后,台湾当局公路部门召回20辆同型号游览车实施检测,其结果发现超过半数不合格。

台湾“公路总局”27日对外公布了上述结果。其中8辆合格,12辆不合格。

该局称,在不合格车辆中有9辆(包括玫瑰石通运公司2辆)“电系配备”规格与原厂底盘配备不同,主要为电路保险丝规格不符及电瓶有外接不明电源线。

台湾方面此前调查曾认为,这起造成26人遇难的车祸主因初判是老旧电路短路起火。

为确保营运安全,该9辆游览车将被停止营运至完成改正并经复验合格为止;其余3辆分别为灯光或椅背护板不符规定,亦均需完成改正再实施复验。

此次事故车辆起火撞上道路护栏,曾有警员和司机试图从外侧打开左后方安全门,但未成功。

“公路总局”在公告中特别指出,上述20辆车安全门均能徒手由内外开启,而安全门上的暗锁均已拆(剪)除。为厘清相关情况,将查核比对这些车辆在接受检验前同步完成的拍照图像。

台湾交通部门当天表示,预计最晚10月下旬前,开始实施游览车违规改装大抽查。除了审查原型车,还要“二次把关”抽查业者新打造车辆的1/4。一旦发现违规改装,就不准许发放牌照。(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