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湾陆委会主委称将有相关做法因应“南海仲裁”

2016-07-13 15:40:53 李宁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台湾陆委会主委称将有相关做法因应“南海仲裁”

  张小月。(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7月13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陆委会主委张小月今天(13日)被问到对于所谓的南海仲裁,陆委会接下来有无立即作为时,她说,陆委会将有相关做法,“请大家拭目以待”。

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邀请台当局“内政部部长”叶俊荣、台湾陆委会主委张小月、“海巡署署长”李仲威、“国防部副部长”郑德美、“外交部政务次长”吴志中、“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金城就“于荷兰海牙常设仲裁法庭举行之南海仲裁案,对台湾渔权等权益之影响、国际关系之变化及相关主管机关之因应作为”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国民党“立委”杨镇浯质询时询问,“外交部”、陆委会接下来有无任何作为?吴志中说,“外交部”表达了抗议,蔡英文也登舰了。张小月回答时,表示为了坚持“主权”,陆委会将有相关做法,但现在不能讲,因为讲了就会被知道,“请大家拭目以待”。(中国台湾网李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