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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规定连上7天班违法 工商团体:无弹性三方皆输

2016-06-30 07:09:49 朱炼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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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6月29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劳动部”29日说,劳工8月1日起不可连续工作逾6天。对此,台湾工商团体认为,将造成企业须在旺季增聘临时人力,同时有加班需求的弱势员工无法加班,恐制造更多冲突,使劳方、资方和台当局“三方皆输”。

“劳动部”今天表示,劳工工作两周,只要前后各休1天假,就可连续上班12天的合法函释,将于8月1日废止,也就是劳工不可连续工作超过6天。

对此,台湾工业总会常务理事何语表示,若只就连续工作6天后必须休1天来说,似未与台当局和工商团体协商的周休2日,1休息日、1例假日冲突。

何语也提醒,原本台当局与工商团体协商的“修法”内容包含要修“劳基法”第30条之1,拟2周最少休2天、可加班2天,4周最少休4天、可加班4天,以及8周最少休8天、可加班8天,以利旺季人力调度使用。他说,这部分是否跟“不可连续工作超过6天”产生冲突,目前无法确定。

台湾中小企业总会理事长林慧瑛则以百货业为例指出,周年庆档期可能为期2到3周,若不得连续7天上班,雇主需增聘临时人力,临时人员不熟悉业务内容,将不利于旺季业绩。

她再举例说,台湾的中小企业,人力多在5人以下,加聘人力会增加营运成本,也会让需要加班增加收入的弱势员工无法加班,且旺季是各行业重点营收时间,人力调度需要兼顾弹性与绩效,期望台当局多加了解。

她建议,政策调整要整体考虑,持续用单点思考的模式处理劳资议题,恐怕顾此失彼,制造更多冲突,使劳方、资方和台当局“三方皆输”三方皆输、没有人赢。(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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